除了工作签证及家属滞在签证外还有什么好方法能长期留在日本?实际上无论哪种签证都存在客观的时间限制问题,除非是找个日本人嫁了,那样结婚三年后就能拿 到永住签证,不过条件是一定要真正意义上的结婚。要么还有种由于上世纪历史原因造成的战后遗孤常用的定住者签证,这个所谓的定住者签证想从一般的留学签证 转过去简直比登天还难。那么,还有什么好方法能一直留在日本,并实现中日两头跑的愿望呢?很简单---加入日本国籍后再找个中国配偶,这样就能顺理成章地 实现夙愿了。下面请让我们看看具体的申办条件吧。
据日本《国籍法》的规定,申请取得日本国籍有六个基本条件:
一、住所条件
申请者在日本连续5年以上拥有住所。
这是一个特别基本的条件,也就是说申请者本人必须在日本生活5 年以上,不符合这个条件没有申请资格。申请者必须在日本办理申请手续,修改前的《国籍法》曾允许日本人配偶者在当地日本领事馆提交申请手续,但现在的《国 籍法》已经取消了这一条。理所当然,申请者要有合法在留资格。申请者临时离开日本,或者有住所变动,都不影响申请。
二、能力条件
申请者20岁以上,具有本国法律规定的成人能力。
但是,这里所说的20岁的条件,不包括和成年人父母一同申请的孩子,因为这时孩子的申请是以其父母申请被许可为前提的,按照日本人的子女来看待,可以免除20岁以上的能力条件。
三、品行条件
申请者品行善良。
这也是取得日本国籍的基本条件。说起来比较抽象,一般来说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者的职业状况、经济活动、社会活动、日常生活、纳税与否、是否触犯过刑事和行政法规等进行调查。更细致的是,是否有过驾车违章、是否遵守垃圾分类规定等,都是调查的对象。
如果触犯过日本法律,被判过刑,出狱后不满一定时间是不能申请的。重大偷税漏税也同样对待。
四、生计条件
申请者和其配偶者拥有的资产和技能足可维持生计。
这一条,主要是防止有可能成为公共负担的人取得日本国籍。
五、二重国籍防止条件
申请者没有国籍,或者申请者在取得日本国籍时放弃原有国籍。
也就是说,中国人申请取得日本呢国籍,在获得日本法务大臣批准后,要到中国大使馆办理放弃中国国籍手续。这个条件主要是缘由国籍惟一的原则,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两个国籍。
六、不法团体条件
申请者不得加入或者结成企图以暴力破坏日本政府的团体以及有类似主张的政党组织。
这是维护国家共同体安全的当然条件,不仅日本,美国等国家也都有相同规定。
以上是申请取得日本国籍的六个基本条件,具体申请手续要在申请者所在的当地法务局或者支局进行,不能到不管辖申请者所在地的法务局办理申请手续。申请者必 须是本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这主要是明确申请者确实有取得日本国籍的意念,没有申请意念者即使取得了日本国籍也将被宣布无效。确定申请者本人是否具有意念的 年龄规定为15岁,15岁以下的人要由法定代理人申请,一般来说其父母是其法定代理人。
日本各地法务局都设有申请国籍关系的咨询部门,一般来说,审查结果出来的时间在半年到1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