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弥补学费和生活费的不足,许多留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据调查,留学生10人中有7人打工(JASSO调查)。
关于打工时间,有以下限制,必须注意遵守:
大学、大学院和与此相当的机构的正式学生、高等专门学校及专修学校专业课程的留学生每周28小时以内;
放长假期间(如暑假等)为每天8小时以内;
以旁听为主的研修生和旁听生每周14小时以内;
放长假期间(如暑假等)为每天8小时以内;
就学生每天4小时以内;
获得打工机会的途径:
通过各校的学生生活科等部门介绍
参考打工信息杂志或报纸的招工广告栏
通过公共职业安定所(Hello Work)
备注:严禁在与娱乐场所有关的行业打工。即使是洗盘子或清洁工,也禁止在以下场所工作。例如:酒吧或歌舞娱乐餐厅等陪侍行业、弹子球店、麻将店等,因此必须严加注意。